大灣區的房產限購政策是由各市相關部門分別制定,如廣州及深圳分別規定港人在購買房產滿2年及3年後方可出售。市民可查看房屋房產證以得知其轉售限制。若房產證上沒有標明限售時間,這代表該房屋是在當地限售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房產證,因此該房屋可直接進行售賣。至於所購房產的出租,目前在大灣區9個城市均未有相關限制,但需要留意房屋出租時涉及的所得稅問題。
購買一手物業時,投資者應選擇信譽良好的發展商和代理商出售的項目,同時應查詢以確保他們已按照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就有關物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其他相關許可證。